文学社章程 “春蕾文学社”章程

爱你网 2024-05-07 12:37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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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学会章程(“春雷文学学会”章程)

夏邑中学“春雷文学社”章程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下洼镇之一初级中学

夏邑中学“春雷文学社”章程

之一章总则

之一条本章程是春雷文学社活动的基本准则。

第二条本社是具有文学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的社团,接受学校的直接领导。报纸《春蕾》是下洼一中文学社的报纸。

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会员的文学素养,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,开阔学生视野,加强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,为学生提供展示个性的平台,为作文教学和阅读教学的研究提供实验园地。

第二章成员

第四条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承认并遵守章程,愿意参加的注册学生均可申请加入俱乐部。

第5条成员的义务

(1)有义务努力学习,遵守学校纪律和规则,维护学校形象。

(二)自觉遵守文学社团的纪律,执行文学社团的决议,热心本职工作,按时参加社团中的活动,努力完成分配任务。

(三)有义务宣传文学学会,维护其形象。

(4)有义务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协会。

(5)有义务按月向文学社提交个人作品或推荐学生优秀作品。

第6条成员的权利

(1)在文学社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。

(二)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建议和监督文学社工作的权利。

(三)享有参加文学社团组织的讲座、培训等活动的权利。

(4)享有向春雷文学社报社投稿优先发表作品的权利,或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作品的权利。

第七条加入俱乐部

申请人应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校批准后即可成为会员。自批准之日起,申请人应履行会员义务,同时享有权利。

第八条。退出俱乐部。

会员因升学、转学、休学或退学将自动退出俱乐部。

第九条奖惩

(1)奖励

学年内设立优秀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作品奖。不定期举办征文活动,倡导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。

(二)不履行应尽义务,经劝导拒不改正的会员,应当退出俱乐部。

(3)无故缺席社团活动三次或一学期内三次不交作品者,自动撤回社论。按时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和会议,有事可以向会长请假。

第三章组织

第10条庭长和副庭长

(1)两个校长,一个学生,一个老师。委员由委员全体会议选举产生,获得多数票,报学校批准选举。任期一年,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。

(2)四位副总裁。我的入会申请由校长推荐,报学校批准。任期一年,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。

(3)主席的职责

1.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。

2.定期向会员大会和学校汇报。

3.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。

4.主持副总裁及各部门干部的年度工作考核。组织评出学年优秀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作品等奖项。

5.聘请若干热心和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、专家、学者担任顾问,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。

6.不定期召开干部会议。

7.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成员举办各种讲座、培训等活动。

(四)副总裁的职责

1.报道每一次活动,并将报道提交给学校报道组或广播站。

2.监督和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。

3.处理文学社的日常事务。

4.会员管理。如登记在职人员和缺勤人员等。

5.收发稿件。

6.做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。

7.协助总裁的其他工作。

第十一条编辑部

(1)编辑部的一个干部,和社长一起审稿。几个编辑。任期一年,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。

(二)编辑部的职责

每月编辑《春蕾》或不定期出版增刊或增刊。

第十二条宣传部(秘书长)

(一)宣传部设干部一名。任期一年,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。

(二)宣传部的职责

1、不定期通过校园广播宣传。

2.组织编辑部更改文学社的橱窗宣传内容。

3.和计算机老师取得联系,带着文学社的相关资料上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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